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促进会组织建设,规范会员管理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激发促进会组织活力,增强促进会凝聚力,确保促进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。依据促进会章程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章 会 员
第二条 入会条件一、团体会员
团体会员必须是从事名城古镇、旅游景区管理研究、保护发展及运营的机构或从事文化旅游相关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。
二、个人会员
个人会员应是从事文化旅游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和文
化旅游行业的专家、学者。
第三条 入会程序
一、填写会员单位或会员登记表。
二、促进会审批
1、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均须由组织联络中心审核,经秘书处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核通过。
2、审核通过后,由组织联络中心负责通知交纳会费;在收到会费一周后,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证书及牌匾。
三、会费缴纳。所有会员缴纳会费都必须转入促进会指定的对公账户,任何分支机构和个人无权收取会费。
四、牌匾制发。所有会员单位牌匾一律由秘书处统一制作,署上会员单位名称,加盖促进会鲜章后颁发。促进会内设工作部门及分支机构无权自行颁发会员单位牌匾。
第三章 会员管理
第四条 促进会秘书处下设组织联络中心,由协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心主任,设联络专员若干名。专职负责组织建设、会员发展、会员服务、会员管理、会员考评、会员活动、会员权益等工作。组织联络中心必须了解全体会员整体情况,掌握核心会员主要情况。
第五条 会员分类管理。分类方法有 4 种:
一、按照会内职务。
二、按照会员类型。
三、按照会员所在区域。
四、按照会员所在行业领域。
分类管理的主要目的,是对各类别会员的代表性进行科学评估,进一步提高促进会对各类会员服务的专业化程度。
第六条 建立会员档案。会员档案主要包括:
一、会员登记表。
二、会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三、会员单位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四、会员会内工作记录。
五、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通信地址、联络方式变更等。
会员单位登记表必须加盖会员单位公章。登记表列的各项要真实、
准确、全面填写。对因故退会的会员,其档案应妥善保存。
第七条 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。组织联络中心对会员的主要情况及联络方式,要认真登记,包括:单位名称、职务、电话、邮箱等,联络方式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,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、准确联络。
第八条 对会员会内工作,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。对会员参加会内活动、缴纳会费以及与促进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,都要进行登记,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。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,也要及时收录并记入档案,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且影响严重者,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,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第九条 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,取消会员资格的
条件除了违犯法律、欠缴会费之外,还要将会员对会内义务的履行情况,作为衡量会员资格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主要条件。
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促进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研究可劝其退会,或通过表决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会员权益
第十一条 会员年度会费标准及权益
一、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及分别享受的权益:
项目 | 会员单位 | 理事单位 | 副会长单位 | |
会费标准 | 2000 元/年 | 5000 元/年 | 20000 元/年 | |
单位牌匾 | 会员单位 | 理事单位 | 副会长单位 | |
荣誉证书 | 可推荐1人参选理事会理事,当选后颁发理事证书 | 可推荐1人参选副会长,当选后颁发副会长证书 | ||
参加协会会议 | 有机会当选为会员代表、出席会员代表大会 | 参加理事会会议 | 参加理事会议、会长办公会议 | |
媒体宣传 | 入会当月在名城古镇网、公众号进行500字以内的图文宣传。 | 入会当月在名城古镇网、公众号进行1000字以内的图文宣传。 | 入会当月在名城古镇网、公众号进行2000字以内的图文宣传。 | |
考察交流 | 一年一次省内考察交流活 | 一年一次省内、一次国内考察交流活动 | ||
重大会议、活动 | 代 表 促 进 会 出席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;参加剪彩、交流发言; | |||
年会、峰会免费 参加名额 | 1人 | 2人 | 3人 | |
专家咨询指导 | 根据单位需要, 可申请行业专家指导,咨询费用8折优惠。 | 根据单位需要, 可申请行业专家指导,咨询费用5折优惠。 | 根据单位需要, 可享受一年一次行业专家免费咨询指导。 | |
专业培训 | 小班课(50 人以内) | 可 享 受 培 训 费 6.8 折优惠 | 可 享 受 培 训 费 5.8 折优惠 | 可享受培训费 4.8 折优惠 |
大班课(100 人以上) | 每次 1 名免费 | 每次 2 名免费 | 每次 5名免费 | |
二、个人会员统一按照500元/人/年缴纳会费。
第五章 会员义务
第十二条 在享受相关权益的同时,会员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:
一、遵守促进会章程,执行促进会决议。
二、关心支持促进会工作,积极参与促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维
护促进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。
三、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促进会会员单位牌匾,并将悬挂牌匾的照片发给组织联络中心存档、备查。
四、按时缴纳会费。无故逾期一年未交付费,促进会将视为自动退会,并在促进会的官网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。同时,收回会员单位牌匾及证书。
五、向促进会反映情况,提供相关数据和统计资料。
六、对协会的发展和管理,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。
七、完成促进会委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。